2011年博士学位研究生自取录取通知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8-01浏览次数:9


一、自取时间:8月2日(星期二)上午9:30-11:30,下午2:00-4:30。 
二、自取地点:44号楼5层研究生院研招办

三、需要携带的材料如下:
  1. 考生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
  2. 替他人代领的,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考生委托书、考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1. 因录取通知书对考生非常重要。材料不全者一律不予发放。
    2.  8月2日未取的录取通知书,将在8月3日,以挂号信的形式按照网上确认过的地址寄出,请考生注意查收。
    3. 录取通知书信封内包含:录取通知书、入学通知书、调档函、新生入学须知、银行卡、行李签、家庭情况调查表、助学贷款申请表等。
 
五、考生请于二零一年八月五日八月十五日到我校研招网确定录取意愿并填写相关数据,完成最终录取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