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管理
成立学校、学部(直属学院或研究机构)两级考核评优领导小组。学校领导小组由校领导牵头,纪检监察、研究生院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各学部(直属学院或研究机构)考核评优领导小组由本部门主要领导牵头,研究生培养办公室主任、相关专业或研究方向负责人等参加。
学部(直属学院或研究机构)考核评优领导小组的职责:
1.执行我校考核评优办法,组织本单位的考核评优工作。
2.负责本单位相关专业或研究方向考核评优小组的组建。
3.负责本单位各专业考核评优小组的考核记录和考核结果的审核。
4.负责对参评“优秀营员”的学生进行政审。
5.负责“优秀营员”名单的确定。
6.负责受理本单位考核评优过程中的投诉及问题的处理。
二、考核方式
1.考核形式和内容
各培养单位根据营员报名专业或方向对营员进行分组,并成立对应的考核专家小组。
考核分二项内容:一是专业考核,考试形式为面试或面试与笔试结合,满分为100分;二是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满分为100分。
专业考核和外语听力口语测试的形式和内容由各夏令营招生单位根据专业特点自行制定,并报研招办备案。
2.成绩计算方法
成绩按以下公式计算:考核成绩=专业考核成绩×90%+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成绩×10%。
三、“优秀营员”的评定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对营员进行全面衡量,择优评定“优秀营员”,宁缺毋滥,确保质量。具体评定办法如下:
1.考核成绩达到85分或85分以上的营员方可获得参评资格。
2.获得参评资格的营员按照考核成绩排名进行“优秀营员”的评定。各招生单位可参考《中国传媒大学2017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目录》各专业招生人数确定“优秀营员”人数。
3.各招生单位将评出的“优秀营员”名单报研招办,经研究生院、学校考核评优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后,由各培养单位通知营员。
4.参加评优的营员必须完成考核过程的所有环节,缺少任何一个环节将取消参评资格。
5.营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将取消参评资格或者取消已获得的“优秀营员”资格。
6.“优秀营员”未在我校规定时间内通过国家推免系统报考我校并确认,视为自动放弃我校“优秀营员”资格(一般是在国家系统开放3天内进行报名和确认,具体时间及要求见研招办通知)。
四、监督渠道
培养单位电话参见夏令营简章;
研招办邮箱:cucyzb@cuc.edu.cn 电话:010-65779227;
我校纪委监察部门专用监督电话:010-65779383。
研究生院
2017年6月16日